微型消防站委托管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市发布时间:2025-12-25来源: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微型消防站委托管理服务的
  • 概况: 微型消防站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310114103251120154341-14300746 项目名称:微型消防站委托管理服务 预算编号:1425-W1030490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6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600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微型消防站委托管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微型消防站的主要目标是能够在火灾初期阶段快速响应,扑灭初起火灾,防止火势蔓延,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5

项目详情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微型消防站委托管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微型消防站委托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8日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4103251120154341-14300746

    项目名称: 微型消防站委托管理服务

    预算编号: 1425-W1030490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60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6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微型消防站委托管理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6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微型消防站的主要目标是能够在火灾初期阶段快速响应,扑灭初起火灾,防止火势蔓延,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通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人员,微型消防站能够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控制火情,组织疏散,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微型消防站作为传统消防力量的补充,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介入,填补消防队到达前的空白期,有效缩短火灾扑救时间,提高整体救援效率。我镇社区微型消防站为3个,各微站必须配备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每班在岗人员不少于4人,因此每个站点需配备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共计24人,包含人员费用、站点运营费、消防设备器材维护费。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2026年01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 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58号1210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和“服务热线”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安亭镇墨玉路79号

    联系方式: 021-59564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酉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嘉定区博乐南路158号泰宸商务楼1210室

    联系方式: 17821517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黛媛

    电 话: 17821517792

    潜在供应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25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08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