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街道综治中心、微型消防站及市场监督管理所一体提升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市发布时间:2025-09-17来源: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龙华街道综治中心微型消防站及市场监督管理所一体提升改造项目的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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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龙华街道综治中心、微型消防站及市场监督管理所一体提升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龙华街道综治中心、微型消防站及市场监督管理所一体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4000250801126293-04262592

    项目名称: 龙华街道综治中心、微型消防站及市场监督管理所一体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编号: 0425-W0000405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94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94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938927.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龙华街道综治中心、微型消防站及市场监督管理所一体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94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主要内容包括:该项目位于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31 弄59 号,装修面积约 199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结构加固、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

    合同履约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文件,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该项目经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2025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工程量清单软件版请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采购平台电子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 zfcg. sh.gov.cn。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政府采购云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相关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380号4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龙华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天钥桥南路399号

    联系方式: 021-54121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380号4号楼

    联系方式: 021-64755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卢荣魁

    电 话: 021-64755560

    潜在供应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17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28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