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公路天纯路交叉口改建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发布时间:2025-07-29来源: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宝安公路天纯路交叉口改建工程的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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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宝安公路天纯路交叉口改建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宝安公路天纯路交叉口改建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5日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50617117795-00257910

    项目名称: 宝安公路天纯路交叉口改建工程

    预算编号: 0025-000166520

    预算金额(元): 1479553元 国库资金:1479553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479553.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宝安公路天纯路交叉口改建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79553.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工程位置位于宝安公路(K12+380~K12+684)天纯路交叉口,涉及宝安公路长度202.44m,宝安公路为二级公路。本工程主要内容:通过调整现状道路与机非分隔带、非机动车道后拓宽新建一根机动车道,同步完善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等。

    合同履约期限: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2025年08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进行远程开标,本项目不组织现场集中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客服”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徐家汇路579号

    联系方式: 021-53011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明方复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63号1102室

    联系方式: 15000650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洪漪婷

    电 话: 15000650798

    潜在供应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7-29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25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