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维稳特保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发布时间:2026-01-19来源: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202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维稳特保服务项目的
  • 概况: 202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维稳特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310000000260115165389-00304372 项目名称:202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维稳特保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0026-00029428 预算金额(元):1000000元(国库资金:1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特保经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安保工作,特保负责服务地点内的日常巡逻(含夜间巡逻)、接待保障、安全检查、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7

项目详情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202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维稳特保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202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维稳特保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0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60115165389-00304372

    项目名称: 202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维稳特保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026-00029428

    预算金额(元): 1000000元 国库资金:1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特保经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安保工作,特保负责服务地点内的日常巡逻(含夜间巡逻)、接待保障、安全检查、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等。具体内容不限于:突发事件的防控处理、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重大活动维持秩序等。

    合同履约期限: 一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投标人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保安服务企业须已在上海市公安部门备案登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2026年01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南楼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南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承担; 3、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虹桥路1133号

    联系方式: 021-52574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

    联系方式: 1381609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韦家豪

    电 话: 13816096065

    潜在供应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1-19 16:47:09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2-10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