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2026-2028年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发布时间:2025-12-04来源: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安区20262028年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服务的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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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2;3
  • 公告标题:
  • 静安区2026-2028年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静安区2026-2028年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5日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6000251031147726-06287851

    项目名称: 静安区2026-2028年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服务

    预算编号: 0626-00005079, 0626-00005080, 0626-00005081

    预算金额(元): 1620000元 国库资金:162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580000.00元,包2-520000.00元,包3-52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 监督检测-北片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大宁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街道、彭浦镇等区域内在建工程的建筑材料及实体质量监督抽检服务。

    标项二

    包名称: 监督检测-中片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宝山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共和新路街道、天目西路街道、北站街道等区域内在建工程的建筑材料及实体质量监督抽检服务。

    标项三

    包名称: 监督检测-南片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静安寺街道、曹家渡街道、江宁路街道、南京西路街道、石门一路街道等区域内在建工程的建筑材料及实体质量监督抽检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服务有效期为3年,第一年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证书;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2025年12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48号4层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48号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电话形式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静安区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大统路480号21楼

    联系方式: 021-330954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静安区西康路648号4楼

    联系方式: 52137001-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泳琳

    电 话: 52137001-6011

    潜在供应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04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25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