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静安区公共卫生应急作业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项目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95号
- 概况: 本项目位于一栋单体业务开展用途的建筑内,地上11层,地下1层,大楼产权单位是“静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中1-3层、6-11层由疾控中心使用或公用,4、5层为区卫生信息中心使用。原来8-11层是疾控中心实验室,现已搬至它处,7层原来是实验业务用房,1层部分原为实验室的样品收发室和VCT门诊等。由于建设区公共卫生应急作业中心的需要,使用功能需要调整和重新规划,才能满足使用需求。本次项目需要改造的楼层为1、7、8、9、10、11层。本项目产证面积为10240.44平方米,涉及装修面积5646平方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0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44508001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44508001001
- 公告标题:
- 静安区公共卫生应急作业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公告内容: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JA0279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市静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95号 招标人联系人: 吴海民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916666121 招标项目名称: 静安区公共卫生应急作业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95号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位于一栋单体业务开展用途的建筑内,地上11层,地下1层,大楼产权单位是“静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中1-3层、6-11层由疾控中心使用或公用,4、5层为区卫生信息中心使用。原来8-11层是疾控中心实验室,现已搬至它处,7层原来是实验业务用房,1层部分原为实验室的样品收发室和VCT门诊等。由于建设区公共卫生应急作业中心的需要,使用功能需要调整和重新规划,才能满足使用需求。 本次项目需要改造的楼层为1、7、8、9、10、11层。本项目产证面积为10240.44平方米,涉及装修面积5646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931.01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931.01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827.7万元 建设周期: 320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建筑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职单位必须为牵头单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至少具有满足要求的设计、施工资质中的一项资质。,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27日 00时00分到2025年10月10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锦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范啸天 联系电话: 13701803324 备注: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秣陵路46号28楼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11月11日 14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技术标开标地点:秣陵路46号28楼开标室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26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9-27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10-10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范啸天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1-11 1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