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环湖西三路临港六院区段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工程
- 项目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
- 范围: 设施搬迁重建,新建蓄车辅道、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位等
- 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三路(海港大道—古棕路)东侧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带至六院围墙之间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施搬迁重建,新建蓄车辅道、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位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0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43560001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43560001001
- 公告标题:
- 环湖西三路(临港六院区段)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工程
- 公告内容: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LGPD0064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北二路10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人联系人: 单长宁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38073323 招标项目名称: 环湖西三路(临港六院区段)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工程位于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三路(海港大道—古棕路)东侧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带至六院围墙之间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施搬迁重建,新建蓄车辅道、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位等。 工程总投资: 918.55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779.36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787952.00元人民币(778.7952万元)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其他说明: /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要求: /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否 投标人筛选: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09日 17时00分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甯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沈世嘉 联系电话: 13918953505 公告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是否采用项目负责人测试以开标系统为准,若采用则按以下要求及沪建建管(2024)49号文最新规定实施: 1)项目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或在测试时对其编制的投标文件不熟悉的,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测试不通过,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各投标单位联系人的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联系电话以系统报名登记为准)。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自备文具到指定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水芸路388号2号楼2楼)进行测试,项目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后配合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进入测试现场,测试时间15分钟。 3)项目负责人测试(到场截止)时间:以测试前一日电话通知为准,请预留充足时间到场,迟到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需执行《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投标保函银行目录查询路径:www.shcpe.cn→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保函银行目录),未按规定要求格式提供银行保函相关资料的视作投标保证金未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10时0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6-03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6-04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06-09 17: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刘剑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7-07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