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南部院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上海市发布时间:2025-08-08来源: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南部院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639号
  • 概况: 本项目拟于原污水处理站旁新增长约6.4米、宽约3.2米、深约4.95米消毒池;新建长约30米、宽约8米、深约4.95米污水处理池,配备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等构筑物以满足医院污水处理要求。改造后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m³/d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4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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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44106001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44106001001
  • 公告标题: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南部院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 公告内容: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HP0025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639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陆栋才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53315403
    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南部院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639号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拟于原污水处理站旁新增长约6.4米、宽约3.2米、深约4.95米消毒池;新建长约30米、宽约8米、深约4.95米污水处理池,配备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等构筑物以满足医院污水处理要求。改造后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m³/d。
    工程总投资: 808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808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28.31万元
    建设周期: 160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施工单位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低于现行最低资质对建造师数量要求(1、若投标人为本市企业,以本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核实结果为准;2、若投标人为外省市企业,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结果为准。)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二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在建项目记录。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09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8月14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羌晓明 联系电话: 13816988225
    备注: 1、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差额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价的差额,担保形式为中标人基本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提供的银行差额担保,担保期限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联合体中标的,差额担保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 3、投标人需承诺以联合体/分包预留方式,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预留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170号二楼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170号二楼开标室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4.00000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8-08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8-09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08-14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羌晓明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9-23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