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扩建项目钢材
- 项目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街道,东至和田路,南至现二中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地块,西至规划130-13地块和130-09地块,北至规划130-08-B地块
- 范围: 拆除现有市二中院法警楼(共和新路1207弄38号)625㎡;在新址建设市二中院审判法庭等业务用房、黄浦法院业务用房、地下公用民防工程等。项目新建建筑面积28999.95㎡,地上建筑面积20000㎡,地下建筑面积8999.95㎡,其中地下公用民防工程4000㎡。项目总投资46145.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4187.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897.72万元、预备费为782.54万元、土地前期费用19278.0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建设财力安排41264.01万元,由民防工程建设费安排4881.42万元 ; 材料本次招标为特种钢材采购项目,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概况: 本项目拟建于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街道,东至和田路,南至现二中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地块,西至规划130-13地块和130-09地块,北至规划130-08-B地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市二中院法警楼(共和新路1207弄38号)625㎡;在新址建设市二中院审判法庭等业务用房、黄浦法院业务用房、地下公用民防工程等。项目新建建筑面积28999.95㎡,地上建筑面积20000㎡,地下建筑面积8999.95㎡,其中地下公用民防工程4000㎡。项目总投资46145.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4187.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897.72万元、预备费为782.54万元、土地前期费用19278.0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建设财力安排41264.01万元,由民防工程建设费安排4881.42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30709004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30709004001
- 公告标题: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扩建项目钢材采购
- 公告内容: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101JA0008 标段号: C01ZR001 招标人: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 招标人联系人: 董王心,蒋凯平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911793738,021-23113680 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扩建项目钢材采购 建设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街道,东至和田路,南至现二中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地块,西至规划130-13地块和130-09地块,北至规划130-08-B地块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拟建于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街道,东至和田路,南至现二中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地块,西至规划130-13地块和130-09地块,北至规划130-08-B地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市二中院法警楼(共和新路1207弄38号)625㎡;在新址建设市二中院审判法庭等业务用房、黄浦法院业务用房、地下公用民防工程等。项目新建建筑面积28999.95㎡,地上建筑面积20000㎡,地下建筑面积8999.95㎡,其中地下公用民防工程4000㎡。 项目总投资46145.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4187.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897.72万元、预备费为782.54万元、土地前期费用19278.0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建设财力安排41264.01万元,由民防工程建设费安排4881.42万元 招标范围: 材料 本次招标为特种钢材采购项目,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工程总投资: 46145.43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材料/设备费: 1799.535745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799.535745万元人民币 计划交货期: 自2025年10月至工程交工,实际供货以现场通知为准。 计划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其他说明: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必须为上述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需明确供应特种钢材的品牌和制造厂家。若投标人如是制造商:其提供的钢材规格应全部符合上述采购货物的规格;若投标人如是经销商:钢材的品牌和生产厂家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5、财务要求:近3年不得均为亏损;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如是制造商:须提供近3年年均供应5万吨以上的钢材生产能力且具有至少一个Q355及以上规格钢材供货业绩。 2、投标人如是经销商:须提供近3年年均代理1万吨以上的钢材供应业绩且具有至少一个Q355及以上规格钢材供货业绩。 近3年指的是2022年4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材料/设备业绩:/ 其他要求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投标交易场所: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20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9月25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金辉 联系电话: 15301999665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须递交投标实体样品,样品递交地点详见“开标时间和地点”栏,投标样品要求为:,投标样品大小应不超过:,投标样品包封和标识要求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投标样品提交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地点: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备注: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扩建项目施工合同,材料(钢材)暂估价由总承包单位负责采购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中标单位中标后与总包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19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9-20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09-25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李金辉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13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