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生物医药实验中心项目空调工程

上海市发布时间:2025-11-25来源: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生物医药实验中心项目空调工程
  • 项目地址: 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
  • 概况: 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生物医药实验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2160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生物医药科研楼、实验动物中心两个内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100㎡,地下建筑面积4500㎡。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空调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1

项目详情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40140007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40140007001
  • 公告标题:
  • 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生物医药实验中心项目空调工程
  • 公告内容: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401FX0003 标段号: C01ZG002
    招标人: 华东理工大学,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梅陇路130号,成都市锦江区五冶路9号
    招标人联系人: 刘老师,孙长超 招标人联系电话: 64252273,15000705603
    招标项目名称: 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生物医药实验中心项目空调工程
    建设地点: 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生物医药实验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2160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生物医药科研楼、实验动物中心两个内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100㎡,地下建筑面积4500㎡。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空调工程
    工程总投资: 21540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713.6844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973647.30元人民币(597.36473万元)
    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澄清低价法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业绩要求: /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是否设定以下要求:否 ①同一自然人和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要求;②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要求。 4. 其他:/(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投标人筛选: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00时00分到2025年12月01日 00时00分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许莉 联系电话: 63820186-8126
    公告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施工评标采用“澄清低价法”,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招标人电子签章时间为准)的2周内支付差额担保金(担保金形式为保函形式)给招标人,期限为差额担保金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联合体中标的,差额担保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担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担保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09时3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1-25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11-26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12-01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汤胤超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17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