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宋园路20号修缮项目
- 项目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宋园路20号
- 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长宁区宋园路20号房屋进行整体修缮,总修缮建筑面积3653.7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包含5个单体建筑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3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44387001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44387001001
- 公告标题:
- 宋园路20号修缮项目
- 公告内容: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CN0174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中共上海市委社会工作部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伊利南路215号 招标人联系人: 吴皓伦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33020123 招标项目名称: 宋园路20号修缮项目 建设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宋园路20号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主要对长宁区宋园路20号房屋进行整体修缮,总修缮建筑面积3653.7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包含5个单体建筑 工程总投资: 2107.82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2107.82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950.62万元 建设周期: 300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无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二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1.本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派员担任。 2.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应形成一个主办单位为联合体代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2.为了明确联合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4.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00时00分到2025年10月13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沈斌、吴越 联系电话: 021-32173669、32173668 备注: 1、本项目属于特殊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根据《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投标人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写保函编号。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函需由牵头人开具。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长宁区蒲淞北路65号一楼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11月14日 10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技术标开标地点:长宁区蒲淞北路65号一楼开标室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29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9-30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10-13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沈斌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1-14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