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泾AI加速器徐汇国商二期项目

上海市发布时间:2025-09-04来源: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漕河泾AI加速器徐汇国商二期项目
  • 项目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
  • 范围: 1号楼二、三楼含局部公区,2号楼803、804、805、806,3号楼四楼、五楼含局部公区,801、804、806、1003、1004、1005、1006部分区域精装修,装修总面积为9418.15平方米,主要包括对接待区、展示区、配套会议、办公用房功能化装修深化设计与施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装饰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等
  • 概况: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AB座。包括范围为:1号楼二、三楼含局部公区,2号楼803、804、805、806,3号楼四楼、五楼含局部公区,801、804、806、1003、1004、1005、1006部分区域精装修,装修总面积为9418.15平方米,主要包括对接待区、展示区、配套会议、办公用房功能化装修深化设计与施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装饰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0

项目详情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44331001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44331001001
  • 公告标题:
  • 漕河泾AI加速器徐汇国商二期项目
  • 公告内容: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XH0355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漕宝路1015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64850000
    招标项目名称: 漕河泾AI加速器徐汇国商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AB座。包括范围为:1号楼二、三楼含局部公区,2号楼 803、804、805、806,3号楼四楼、五楼含局部公区,801、804、806、1003、1004、1005、1006 部分区域精装修,装修总面积为9418.15平方米,主要包括对接待区、展示区、配套会议、办公用房功能化装修深化设计与施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装饰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 2782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2782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740万元
    建设周期: 72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一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在投标文件中签字或盖章,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2.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为了明确联合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9月10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会阳 联系电话: 13621740249
    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需按《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执行。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427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安排详见当日大屏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10月21日 09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427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安排详见当日大屏幕)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04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9-05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09-10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刘会阳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21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