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湾路(嘉程路-嘉宁路)、嘉宁路(惠亚路-鹤槎路)道路新建工程

上海市发布时间:2025-07-08来源: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鹤湾路嘉程路嘉宁路惠亚路鹤槎路道路新建工程
  • 项目地址: 位于南翔镇,鹤湾路北起嘉程路,南至嘉宁路,嘉宁路西起惠亚路,东至鹤槎路
  • 概况: 鹤湾路全长约130.85米;嘉宁路全长约369.7米。道路红线宽度均为18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2米(机非混合车道)+3米(人行道)。车行道采用沥青路面结构,人行道采用同质砖。沿线敷设雨污水管道,同步实施路灯、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9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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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43879001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43879001001
  • 公告标题:
  • 鹤湾路(嘉程路-嘉宁路)、嘉宁路(惠亚路-鹤槎路)道路新建工程
  • 公告内容: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JD0010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8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陈晓斌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69121577
    招标项目名称: 鹤湾路(嘉程路-嘉宁路)、嘉宁路(惠亚路-鹤槎路)道路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位于南翔镇,鹤湾路北起嘉程路,南至嘉宁路,嘉宁路西起惠亚路,东至鹤槎路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鹤湾路全长约130.85米;嘉宁路全长约369.7米。道路红线宽度均为18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2米(机非混合车道)+3米(人行道)。车行道采用沥青路面结构,人行道采用同质砖。沿线敷设雨污水管道,同步实施路灯、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工程总投资: 1702.28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1702.28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290.9687万元
    建设周期: 120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其以上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要求:1.本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派员担任;2.建造师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建造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 180 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7月19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定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周悦 联系电话: 021-69521888
    备注: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必须是可电子验证的,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保函银行名录”内的任一网点,投标人可登录招投标平台(www.shcpe.cn)查看“投标保函银行名录”, 如联合体投标,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2、根据嘉建管联〔2024〕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对列入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 3、本工程需满足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的嘉纪【2018】11 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4、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5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08月08日 09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5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7-08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7-09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07-19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周悦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8-08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