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雁项目第四期首付款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上海市发布时间:2025-09-04来源: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头雁项目第四期首付款的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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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中标结果公告

  • 采购项目编号:
  • 310000000250728125494-00261647
  • 采购项目名称:
  • 头雁项目第四期首付款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一如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 91310114MA1GWLD16K
  • 公告标题:
  • 头雁项目第四期首付款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公告内容:
  • 一、项目编号: 310000000250728125494-00261647

    二、项目名称: 头雁项目第四期首付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头雁项目第四期首付款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南京玄武区卫岗1号 95.64 1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头雁项目第四期首付款 头雁项目第四期首付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本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着力提升以现代农业为基础的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打造一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按照培育计划,2025年择优遴选50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进行系统培育。 按采购人规定的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按采购人指定的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左适够,陆文玉,赵康,杨决平,伊广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800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8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本项目共有3家单位参加投标,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其中南京农业大学对本项目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到位,培育师资情况较强,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经综合评分得分95.64分,排名第一,推荐南京农业大学为本项目中标(成交)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地址: 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 021-23119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上海一如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145弄1号楼9楼K座

    联系方式: 021-62082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文君

    电话: 021-62082628

    采购文件附件:

  • 首次公告时间:
  • 2025-09-04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南京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