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蒜黄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一期(18-31#、42-44#大棚及通风工程)招标更正公告
- 项目名称: 金乡县蒜黄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一期18314244大棚及通风工程
- 项目地址: 金乡县羊山镇袁徐路北侧
- 规模: 本项目为金乡县蒜黄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一期 (18-31#、42-44#大棚及通风工程),包括建设18-31#、42-44#四季连栋温室大棚,18-31#、42-44#机房和风机盘管等相关配套设施。 投资估算额: 2999.581264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财政评审价为准
- 范围: 包含本项目 设计、施工等使本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概况: 本项目为金乡县蒜黄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一期 (18-31#、42-44#大棚及通风工程),包括建设18-31#、42-44#四季连栋温室大棚,18-31#、42-44#机房和风机盘管等相关配套设施。 投资估算额: 2999.581264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财政评审价为准)。 5、 招标人: 金乡县羊山镇人民政府、蒜都(金乡)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 地址: 金乡县羊山镇驻地 、 金乡县金珠路金珠大桥西 150米路北 联系人: 林主任、 薛总 联系 电话: 0537- 8911268、 0537- 3176989 6、招标代理机构: 济宁易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地址: 金乡县金城路中段路南银座广场 17楼 联系人: 周寒雪 电话: 13953729558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 ①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拟派 设计负责人 须具有 相关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8、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4年 02 月 26 日 - 2024年 03 月 20 日 09 : 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 网址为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Xiang)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03 月 20 日 09:0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Xiang)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明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 联系人: 周寒雪 联系 电话: 13953729558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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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蒜黄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一期 (18-31#、42-44#大棚及通风工程) 更正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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