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发布时间:2024-11-20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
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设备
  • 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 在 供应商 应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下载 磋商 文件 , 并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09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前 上传响应 文件 ; 1.1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402000114 1.2 交易进场编号: FC-ZC-20241112-01 1.3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设备采购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40万元 1.7 采购需求:按照 上级部门对 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要求,配齐必要的执法装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27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 供应商 应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下载 磋商 文件 并于 2024 11 27 09 0 0 (北京时间)前 上传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402000114

1.2 交易进场编号: FC-ZC-20241112-01

1.3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设备采购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40万元

1.7 采购需求:按照 上级部门对 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要求,配齐必要的执法装备。

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规范化建设项目完成后,执法机构建立起体系化的执法制度,执法程序规范有序,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保障执法人员安全健康。

1.8交货期 签订合同,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15日内供货 完毕

1.9 本项 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货物的生产商(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为中小企业,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不同标的物及生产商逐项列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 间: 2024年11 15 至投标截止时间。

3.2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下载磋商 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 下载 本项目 磋商 文件。

3.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 磋商 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 /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注:供应商领取 磋商 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11 27 09 0 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 》《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 》《 不见面开标大厅 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 平台 →精细化服务→政府采购→我是供应商 下载查看。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6.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单位: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址:肥城市龙山路 110号

联系方式: 0538-3362306

7.2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益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 5号301

联系方式: 0538-3212566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话:0538-3212566

八、质疑与投诉

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质疑 与投诉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 书面 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 监督部门:肥城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8-3216534

8.4 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经理 联系方式:0538-321 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