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智能产业园停车场、广场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中京智能产业园停车场广场施工项目
- 概况: 中京智能产业园停车场、广场施工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 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5年7月3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公共资源 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 中京智能产业园停车场、广场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2.522630万元 最高限价: 32.52263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中京智能产业园停车场、广场施工项目,主要包括移除树株、花卉、拆除路沿石、透水砖、花岗岩面层、拆除路灯、原阀门井、铺设沥青路面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7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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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智能产业园停车场、广场施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京智能产业园停车场、广场施工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
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5年7月3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共资源
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
中京智能产业园停车场、广场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2.522630万元
最高限价:
32.52263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中京智能产业园停车场、广场施工项目,主要包括移除树株、花卉、拆除路沿石、透水砖、花岗岩面层、拆除路灯、原阀门井、铺设沥青路面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45
日历天。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
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
5
年
6
月
2
3
日至
202
5
年
6
月
2
7
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
在规定时间内
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单位获取采购文件
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
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
2025年7月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
供应商
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
响应
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时间:
2025年7月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
供应商
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
响应
文件。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
3行政监督部门:
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8-5356857
3.
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万经理
联系方式:
0538-8202678
八
、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山东省宁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三楼
310室
联系人:戴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东芃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25 号 1 号楼 3 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0538-8202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万经理
电
话:
0538-820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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