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泰安市发布时间:2023-12-18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东平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 概况: 东平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2月29日 14 点 0 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SDGP370900000202302000340 交易 编号: DP-ZC-20231215-02-01 项目名称: 东平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60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25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东平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12月29日 14 0 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00000202302000340

交易 编号: DP-ZC-20231215-02-01

项目名称: 东平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60万元。

采购需求:东平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供应商服务达到甲方考核标准,可以续签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3〕12号 )、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 19 日至 2023年12月 25 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报名并进行领取磋商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 元。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 “多轮报价”功能,投标人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 交易平台网上 “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响应文件 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12 29 14 00 分。

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3 12 29 14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见虚拟开标大厅 -投标人操作手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 . 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 .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 监督部门:东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 0538-2858759;

2. 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人:王 经理

联系方式: 0538-2828182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平县人民法院

址: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汇河街 791号

联系人: 陈主任

联系方式 0538-28 72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 81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 0538-2828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经理

电 话: 0538-28281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