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西岗镇镇域道路新建、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滕州市西岗镇镇域道路新建维修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 SDSL- 2025 - 077 项目名称: 滕州市西岗镇镇域道路新建、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5 万元 最高限价: 25 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10 天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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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西岗镇镇域道路新建、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SL- 2025 - 077 项目名称: 滕州市西岗镇镇域道路新建、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5 万元 最高限价: 25 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10 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货物、服务类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10%扣除;工程类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5%扣除。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加分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 供应商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经理须为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 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zaozhuang.gov.cn/)进行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1;张工:18366660920) 2.完成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请访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 ,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26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启时间: 2025 年 0 6 月 26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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