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
- 概况: 项目编号: 2025-H-60 泰安市公共资源项目编号: SJ-SHZC-251017-03 项目名称: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30万元 采购需求: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www.taggzyjy.com.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 30 日 14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4
项目详情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5-H-60
泰安市公共资源项目编号:
SJ-SHZC-251017-03
项目名称: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30万元
采购需求: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之日起
45日历日
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证、注册证等齐全有效证件,其代理商除上述条件外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
供应商
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等齐全有效证件
。
若投标产品涉及压力容器器具(设备),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GC2级及以上)
。
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
10
月
20
日至
2025年
10
月
24
日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上下载磋商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供应商
须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递交响应文件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
30
日
14
点
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
响应文件
。
2.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在
25分钟(含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内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经理,联系方式:0538-6367111。
2. 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审计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38-6991839。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地
址:泰安市龙潭路
24号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
0538-6298221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苗圃小区北门沿街天外上璟
G2楼526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
0538-6367111
电
子
邮
件:
sdjlgcx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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