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石横镇对福山村(二)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工程剩余土石料处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发布时间:2024-09-02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肥城市石横镇对福山村二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工程剩余土石料处置
  • 范围: 2.1 位置: 治理区位于肥城市石横镇驻地西北约 3km,赵庄村西南约500m,对福山村北50m,行政区划隶属肥城市石横镇对福山村和赵庄村
  • 概况: 对 肥城市石横镇对福山村(二)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工程剩余土石料 进行清运处置等相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25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肥城市石横镇对福山村(二)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工程剩余土石料 处置 经依法批准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位置: 治理区位于肥城市石横镇驻地西北约 3km,赵庄村西南约500m,对福山村北50m,行政区划隶属肥城市石横镇对福山村和赵庄村。项目区距离G35济广高速公路肥城南出口约8km,距离G341省道约2.3km,距离G105国道约4km

2.2 项目概况:对 肥城市石横镇对福山村(二)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工程剩余土石料 进行清运处置等相关工作。 项目区施工剩余 土石料 43186.00 m 3 石料岩性为灰岩 物料质量以 现场实际 为准

2.3 时限要求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 起始底价: 人民币 112 万元(不含税)

2.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投标无效 (信用查询按照开标当天网上查询为准)。

3.3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 202 4 9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地点 : 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下载 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 泰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 泰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入口 下载 本项目招标文件。

4.3 方式: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 /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4售价:0元。

4.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评标过程中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材料进行审查。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5 .1加密电子 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9 25 9 0 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我是投标人中下载查看。

6、公告媒体: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 其他补充事宜:

7.1为便于现场施工管理,保障车辆交通与安全规范有序,并满足环保要求,避免处置、运输过程中引发当地土地、道路等矛盾纠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中标单位 须在 签订合同 前与 项目建设单位 签订 现场管理协议 ”,就施工涉及的安全监管、环境保护,设备、人工、道路使用以及资源税费等相关费用自行协商达到一致

7.2 违反相关规定的,招 标人依据相关责任,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或作出废标处理;废标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并没收成交标的物。超范围施工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以废标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 中标人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环保责任。招标人不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瑕疵等承担保证责任。

8、项目联系方式

人: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肥城市肥桃路 161号

联系方式: 0538-3239050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益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538-3212566

址: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 5号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