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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兖土2024-58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委托管理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济宁市地源鑫城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济宁市地源鑫城土地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SZZH-2025-G0004
2、项目名称:兖土2024-58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委托管理服务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兖土2024-58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委托管理服务,该项目占地64605平方米(约合96.91亩)。新建住宅97191平方米,商业135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040平方米等总建筑面积1432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58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7191平方米,商业1350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10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62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规划审批为准)。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为兖土2024-58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委托管理服务,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前期管理工作、规划设计管理、招采服务、成本管理、工程管理、基础配套管理、营销管理、验收和交付运营管理、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及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前期物业服务督导、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维稳管理等全部工作内容及提供房地产开发专业管理服务。
5、招标人:济宁市地源鑫城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幸福里社区文艺路16号
联系人:张成福 联系电话:15905478689
6、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淮河大厦4楼
联系人:田艳玲 联系电话:18653670016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8日09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nsggzy.cn/JiNing)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09时0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田艳玲 联系电话:18653670016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nsggzy.cn/JiNi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的中标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成交投标人其未成交的原因及被废标投标人的废标原因。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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