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汶河新区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EPCO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发布时间:2025-11-07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泰安汶河新区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
  • 项目地址: 位于
  • 范围: 2.1项目名称: 泰安汶河新区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 EPCO ; 2.2项目编号: CW-GC-20251107-01-01; 2.3建设地点:位于 汶河新区及周边 ; 2.4建设规模:项目占用原有停车位面积 约 11000平方米 ;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运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2

项目详情

泰安汶河新区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 EPCO公开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安汶河新区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泰安市新型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O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泰安汶河新区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 EPCO

2.2项目编号: CW-GC-20251107-01-01;

2.3建设地点:位于 汶河新区及周边

2.4建设规模:项目占用原有停车位面积 11000平方米。建设480kW直流充电机 170台,180KW充电枪 340个,规划停车位 340个 、相关电力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搭建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安全运维管理平台、大数据管理平台及云服务等

2.5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经发包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2)材料、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4 运营服务 质量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本项目 进行 全面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营销策划、 搭建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安全运维管理平台、大数据管理平台及云服务、 日常运营 维护 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运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

2.9招标控制价: 10096 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 3 )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 、运营维护 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 及以上资质;

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机电 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 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 电气工程师 执业资格

3.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 5 11 10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 12 2 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安市新型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徂汶景区滨河片区汶河国家湿地公园招商中心

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 擂鼓石大街 1号中天大厦303室

邮编:

271000

邮编:

271000

联系人:

夏经理

联系人:

陈绪静

电话:

15550813555

电话:

0538-6237708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陈绪静 联系方式: 0538-623770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泰安 汶河新区规划建设科

联系方式: 0538-891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