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红外显像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泰安市发布时间:2024-10-09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红外显像仪
  • 概况: 项目编号: 2024-SJL-69 交易中心编号 :SJ-SHZC-241009-01 项目名称: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红外显像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62万元 采购需求: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红外显像仪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红外显像仪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www.taggzyj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 4 年 10 月 31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15

项目详情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红外显像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红外显像仪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 4 10 31 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4-SJL-69

交易中心编号 :SJ-SHZC-241009-01

项目名称: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红外显像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62万元

采购需求: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红外显像仪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发出中标通知 2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等齐全有效证件

投标产品非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行业规范资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齐全有效证件。

4 、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 10 10 日至 2024 10 15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

3、 方式: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31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网上开标、网上评标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 书面投诉。满足书面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审计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38-6991839。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址:泰安市龙潭路 24号

人: 孙老师

话: 0538-629822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泰安市苗圃小区北门沿街天外上璟 G2楼526

编: 271000

人: 王经理

话: 0538-6367111

件: sdjlgcx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