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汶阳镇董庙村村民安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发布时间:2023-10-25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汶阳镇董庙村村民安置项目
  • 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汶阳镇董庙村村民安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 11 月 15 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1.1交易进场编号:FC-GC-20231023-01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983000202230200 017 9 1.2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汶阳镇董庙村村民安置项目 1.3标段划分:本项目 分为 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8#、10#住宅楼,第二标段为 7#、12#住宅楼及室外配套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0-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01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汶阳镇董庙村村民安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 11 15 8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交易进场编号:FC-GC-20231023-01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983000202230200 017 9

1.2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汶阳镇董庙村村民安置项目

1.3标段划分:本项目 分为 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8#、10#住宅楼,第二标段为 7#、12#住宅楼及室外配套工程。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总控制价为 39957351.33元。其中第一标段8#、10#住宅楼为14847907.14元,第二标段7#、12#住宅楼及室外配套工程为25109444.19元。

1.5采购需求: 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汶阳镇董庙村,项目包含 8#、10#住宅楼和7#、12#住宅楼及室外配套工程。其中,8#、10#住宅楼为1+5F+1砖混结构,8#楼建筑面积为2762m2,建筑总高度为20.3m,10#楼建筑面积为4286m2,建筑总高度为20.3m。7#、12#住宅楼为1+5F+1砖混结构,单体建筑面积为4311m2,建筑总高度为20.3m。

1.6工期: 3 6 0 日历天

1.7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时是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标段序号在前的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延本标段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1 资质条件: 建筑 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 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为超400万元的工程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60%的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此60%的部分)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非主体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项目预算总金额6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此60%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7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为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60%的70% 以上 。【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 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 10 25 日至 2023年 11 1 日。

3.2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还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账号,未注册账号,如参与投标/报价,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 /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1 15 8 30 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建设工程→我是投标人中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公告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 合同融资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 ,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称: 肥城市汶阳镇人民政府

址:肥城市 汶阳

电话: 0538-3850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中天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二路 66号猪八戒产业园2号楼2F-007

电话: 0538-3381328

、质疑与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肥城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8-3216534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经理

联系方式: 0538-3381328

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