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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兖州区供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颜店新城供排水项目EPC代建 (项目名称)已由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济兖审服字{2024}46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恒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济宁市恒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120662000407005
2、工程名称:兖州区供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颜店新城供排水项目EPC代建
3、标段划分: 1
4、工程概况:新兖镇徐营村太阳纸业八万方水处理厂北侧及大禹污水处理厂至颜店新城供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新建泵站1座,改建泵站1座,工程管线总长约19.583km,管道总长约37.85km,附属设施70座。建设工程总价:约15000万元。本项目为兖州区供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颜店新城供排水项目EPC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代建建设管理工作。
5、招标人:济宁市恒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建设路133号
(2)联系人:解科长
(3)联系电话:0537-3492586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广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荷韵花园3号楼7楼
(2)联系人:贾经理
(3)联系电话:15106725859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服务能力;
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 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记录结果为 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 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 制。);
6、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YanZhou)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YanZhou)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 ”提出或通 过“标立通 ”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 ” 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解科长,联系电话:0537-3492586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招标文件一经在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YanZhou)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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