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建设项目(二期)资本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泰安市发布时间:2025-03-27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建设项目二期资本方
  • 概况: 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建设项目 ( 二期 ) 资本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TASY2025-013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号: XT-SHZC-250327-01 项目名称: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建设项目 ( 二期 ) 资本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投资金额: 1700 万元 投资最高限价: 1700 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3

项目详情

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建设项目(二期)资本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建设项目 ( 二期 ) 资本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4 23 09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TASY2025-013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号: XT-SHZC-250327-01

项目名称: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建设项目 ( 二期 ) 资本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投资金额: 1700 万元

投资最高限价: 170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或项目内容

预算投资金额

(单位:万元)

A

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建设项目 ( 二期 ) 资本方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17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属合法投标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7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若无法提供,要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3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7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若无法提供,要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具有近年(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成立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成立日期提供完整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5 3 28 08 30 分至 2025 4 3 17 00 分 (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 )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3 、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 - 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单位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0538-6288116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 / 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 、售价: 0 元,根据财库【 2019 38 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截止时间: 2025 4 23 09 00 分(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 2025 4 23 09 00 分(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 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 - 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538-7225358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彦 联系电话: 0538-723876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新泰市府前街1149号

联系人:曲松

联系方式:0538-7222082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泰安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特变世纪广场 10 号楼 4-4

联系人:孟彦

联系方式: 0538-723876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彦

电 话: 0538-7238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