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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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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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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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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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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办
(BT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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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9+732.931-K57+431.263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不含涉铁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房建工程、预埋管线工程、临时工程、三改工程、收费广场以及各功能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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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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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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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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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监理业绩要求: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监理服务累计完成均不少于20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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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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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21-2023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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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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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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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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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2.
副总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3.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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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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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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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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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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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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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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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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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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