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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净化项目(二期)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曲阜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净化项目(二期)EPC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810670000281001001
2、工程名称:曲阜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净化项目(二期)EPC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余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潜流湿地约2万平方米、表流湿地约3.6万平方米、生态护坡约5000m2及配套管理设施(主要含管理房1座、湿地管理平台2座及配套停车位、道路)等,具体依据现场实际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规模为准,投资估算额:2700万元。
5、招标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
(1)联系地址:曲阜市大同路46号
(2)联系人:孔科长
(3)联系电话:0537-4496599
6、招标代理机构:汇达工程咨询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曲阜市春秋路科创楼四层
(2)联系人:田工
(3)联系电话:15563715327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
①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
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③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以上证件必须在施工单位注册,且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需同时提供)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需提供);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
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s://jnsggzy.cn/QuFu)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jnsggzy.cn/QuFu)上发布。
六、
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
孔科长
,联系电话:
0537-4496599
。
七
、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 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QuFu)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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