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路、洛阳路等道路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日照市发布时间:2025-05-26来源:日照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合肥路洛阳路等道路工程EPC项目
  • 项目地址: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 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主 要包含合肥路建设工程(深圳路至高雄路段)、洛阳路建设工程(大连路以北段)等工程 ; 合肥路、洛阳路等道路工程 EPC项目 的工程设计及审批、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31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合肥路、洛阳路等道路工程 EPC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 ,建设资金 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要包含合肥路建设工程(深圳路至高雄路段)、洛阳路建设工程(大连路以北段)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招标范围: 合肥路、洛阳路等道路工程 EPC项目 的工程设计及审批、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内容包含规划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办理工程审图合格证等手续。 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方案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等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6 计划投资额: 1500 万元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 级及以上资质(或 市政 行业设计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工程履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 投标 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招标人登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 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25 5 27 日至 202 5 5 31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网站(下同): 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或“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或“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6 16 15 00 分,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网址为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现场一律不接受任何纸质材料及光盘。以 USB 实体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 USB 实体 CA 锁解密;以“标证通 APP ”移动 CA 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 APP ”移动 CA 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博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日照市天津西路 366号

址: 日照市东港区学苑路 217号文化创意产业园A4二楼

编: 276800

编: 276800

人: 张哲凯

人: 李艳

话: 0633-8352908

话: 0633-2187171

真:

真:

电子邮件: kfqjhk@rz.shandong.cn

电子邮件: shandongbochuan@163.com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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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单位: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

异议受理地址:日照市天津西路 366号

异议受理人:张哲凯

异议受理电话: 0633-8352908

异议受理电子邮件: kfqjhk@rz.shandong.cn

行政监督部门: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