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东平县供水保障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东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东平县供水保障一期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
- 规模: 包括水厂改造提升工程、管网改造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 2.6 监理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阶段 的监理服务 ; 2.8 质量标准: 合格; 2.9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范围: 2.1 三 标段编号: DP-GC-20241010-01-03 2.2 三 标段 名称 :东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 -东平县供水保障一期工程 监理 2.3招标控制价:5127.2725万元(其中一标段施工控制价2585.6931万元;二标段施工控制价2481.5594万元;三标段监理控制价60.02万元,费率1.18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1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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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
-东平县供水保障一期工程
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
-东平县供水保障一期工程
监理
已由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审批
(建设)基字[202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东平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三
标段编号:
DP-GC-20241010-01-03
2.2
三
标段
名称
:东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
-东平县供水保障一期工程
监理
2.3招标控制价:5127.2725万元(其中一标段施工控制价2585.6931万元;二标段施工控制价2481.5594万元;三标段监理控制价60.02万元,费率1.18%)。
注:
本项目共划分为
三
个标段(
其中一、二标段为施工,三标段为监理
),
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一、二、三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
泰安市东平县
;
2.5项目建设
规模:包括水厂改造提升工程、管网改造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
2.6
监理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阶段
的监理服务
;
2.8
质量标准:
合格;
2.9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并
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
2016】
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时间:自
2024年
10
月
11
日起至
2024年
10
月
16
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
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1
招标人:
东平县水利局
地址:东平县城龙山大街
011号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方式:
0538-2899116
7.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
24号
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
0538-8669766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
一次性
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
0538-8669766
8.4
监督单位:东平县水利局执法监督科
监督电话:
0538-2855807
9.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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