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泰安市发布时间:2025-03-31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 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8

项目详情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04 11 09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21000202502000024

交易编号: NY-ZC-20250326-0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0 万元

采购需求:通过问卷调查、走访的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科学客观评估,实事求是反映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及其影响程度。根据分析研判情况及调查情况,按照土地征收项目实施后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包括评估事项和评估过程,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土地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评估报告需取得相关评审意见,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接到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 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5 04 01 08 30 分至 2025 04 08 18 00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 )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并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shandong.gov.cn )注册,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注: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0538-6288116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方式:本项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供应商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磋商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04 11 09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 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 - 供应商操作手册。逾期未签到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启

时间: 2025 04 11 09 0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6 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 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 行政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538-5631357

2.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曹工,联系方式: 17861555353

3 、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 , 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 , 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https //www.ccgp-shandong-rz.cn/ ”了解相关政策。

4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 2020 46 号、泰财采〔 2022 5 号、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鲁财库〔 2007 32 号、财库 [2014]68 号、财库 [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宁阳县城西街 219

联 系 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 0538-539005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普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1599号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方式: 1786155535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工

联系方式: 1786155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