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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表,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信誉要求:投标
人自
2022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止(3年)
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须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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