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河新区临时建筑物及构筑物资产一宗拆除拍卖公告

临沂市发布时间:2025-04-03来源:临沂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沂河新区临时建筑物及构筑物资产一宗拆除拍卖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09

项目详情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 5 04 10 9:00时 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 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 )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 拍卖标的: 沂河新区临时建筑物及构筑物资产一宗拆除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起拍价: 273.480575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 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展示地点一: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正大路与兴旺路交汇鲁兰科技水处理中心东 50米;展示电话:13969977642。

展示地点二: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香港路与皇山路交汇东汇海隆 16号馆后,展示电话:17568020236。

三、 竞买条件:

竞买人需为具有建筑物拆除能力的非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竞买手续办理: 有意竞买者, 请于 2025年 04 09 1 6 时前,自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注册竞买账号并交纳保证金(本项目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 缴纳情况 ,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 交纳保证金 的,责任自负), 网络报名成功后凭交款的银行回单、有效证件于 2025年 04 09 1 6 时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方可参加竞买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提供的清单和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规格、质量、真伪与实物不符的以现场实物为准,不保证标的的使用性和完整性,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一旦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已知或未知的一切瑕疵。竞买人以未实地查看为由而向拍卖人主张权益的,拍卖人一律不予受理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

3、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

4、 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 3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买受人的保证金不冲抵标的款,需买受人在按照委托方要求将标的清运完毕后,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通知有关方面退还。

5、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转运清理完毕并平整清理场地, 所拆除物归买受人, 地点一拆除含建筑主体基础、院墙及室外道路、水泥地面等,拆除后现场达到委托人要求。地点二拆除为水泥地面以上附着物(不含水泥地面),拆除后现场达到委托人要求。买受人拆除、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违法违规情形,杜绝恶性事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拆除、装卸及运输等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

6 、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处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处置不当所引起的纠纷,拍卖人及委托人不负任何责任。

联系电话: 0539-8800023  13869913199

址: 临沂沂河新区名都国际 412室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 5.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