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高庄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阳县高庄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绿化工程
- 项目地址: 宁阳县
- 范围: 本项目为宁阳县高庄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绿化工程,包含绿地整理、灌溉管线敷设、乔灌木栽植养护等内容
- 概况: 宁阳县高庄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绿化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3 月 06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NY-GC-20260206-01 项目名称:宁阳县高庄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绿化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宁阳县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宁阳县高庄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绿化工程,包含绿地整理、灌溉管线敷设、乔灌木栽植养护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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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阳县高庄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绿化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3 月 06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NY-GC-20260206-01 项目名称:宁阳县高庄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绿化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宁阳县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宁阳县高庄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绿化工程,包含绿地整理、灌溉管线敷设、乔灌木栽植养护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预算金额: 445.00 万元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及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工程。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2.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山东”“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领取时间:自 2026 年 02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3.2 领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 主体信息注册 ” 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 “ 投标单位(企业) ” )。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 电子交易平台 ” 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3.3 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CA 办理 ” 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 。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 , 责任自负。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538-6288116 ;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400-998-0000 。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 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 / 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0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首页 → 电子化交易 → 不见面开标平台 ” 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 精细化服务 → 建设工程 → 我是投标人中下载查看。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媒体: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 异议(质疑)与投诉 ”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 异议(质疑)与投诉 ”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 行政监督部门: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538-5866966 。 2.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曹工,联系方式: 0538-5680777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招标人:山东兴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欣街 257 号 联系人:何部长 电话: 0538-5575777 7.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普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文庙街道复圣大街 1599 号 联系人:曹工 电话: 0538-5680777 邮箱: puyueta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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