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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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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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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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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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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一标段
(C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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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台高速公路齐济段改扩建工程黄河特大桥钢箱梁及桥塔除湿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制造、运输、保管,以及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运至指定的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维修等后续服务工作。本项目采购包含钢箱梁除湿系统8套,索塔除湿系统4套,远程监控系统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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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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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合法代理商的有效授权书),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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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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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大桥钢箱梁除湿系统供货及安装施工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人和成员方按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提供供货、安装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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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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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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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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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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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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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负责人
(1人)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大桥除湿系统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具有有效“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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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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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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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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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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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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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合法代理商的有效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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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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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设计、供货、安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案具有相应的能力,且能够独立完成该项目深化设计、供货及安装工作。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均由中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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