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青海省共和县哈干水库工程标段一
- 项目地址: 海南州共和县
- 规模: 主要建筑物为大坝、放水洞、溢洪道等,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导流明渠下游围堰、临时道路等,坝型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43m,坝长247m,坝顶宽度6m,工程属于Ⅳ等小(1)型
- 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南州共和县 (2)规模:主要建筑物为大坝、放水洞、溢洪道等,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导流明渠下游围堰、临时道路等,坝型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43m,坝长247m,坝顶宽度6m,工程属于Ⅳ等小(1)型 ;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9172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共和县哈干水库工程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1095.0天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6
- 开标时间: 2025-10-23
项目详情
青海省共和县哈干水库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共和县哈干水库工程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局以南水许可决【2025】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海南州共和县
(2) 规模:主要建筑物为大坝、放水洞、溢洪道等,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导流明渠下游围堰、临时道路等,坝型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43m,坝长247m,坝顶宽度6m,工程属于Ⅳ等小(1)型。完成本项目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9172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共和县哈干水库工程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1095.0天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9172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5年09月20日0:00时至2025年09月24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州开标舱二(地址:共和县市民中心2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qhdzzbfw.gov.cn; 。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共和县水利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共和县水利局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4-8514647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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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众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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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德西路11号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111号嘉仁兰亭写字楼2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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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余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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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74-8516144 |
电 话:0971-6112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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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0971-6112987 |
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