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施工及监理
- 项目地址: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
- 范围: 一标段:原州路、平安大道、停车场连接线雨水管道工程及配套设施,包含雨水管线工程、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事故水池等施工,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 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24
项目详情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 施工 及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 施工及监理已由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关于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东管(经)〔 2024〕16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管委会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龙辰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雨水管道工程。新建雨水管道 14.09公里,管道采用II级、Ⅲ级钢筋混凝土管道,其中主管道8.36公里,管径采用D 1000—D2000;预留管2.36公里,管径采用D800;雨水口连接管3.37公里,管径采用D300。绍兴路雨水主管道1.5公里,预留管0.58公里,雨水口连接管0.8公里;原州路雨水主管道1.43公里,预留管0.54公里,雨水口连接管0.79公里;规划一路雨水主管道2.19公里,预留管0.78公里,雨水口连接管1.14公里;规划二路雨水主管道1.29公里,预留管0.38公里,雨水口连接管0.54公里;平安大道雨水主管道1.84公里,预留管0.08公里;危化品停车场进场道路主管道0.11公里,雨水口连接管0.1公里。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沉泥井、雨水口、管道沟槽基坑支护、现状管线保护改迁等附属工程。
(二)事故水池及泵站工程。新建有效容积 8000立方米事故水池1座,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截面尺寸为51.6米×31.6米×8.3米(局部10.7米),配套建设配电室、电气工程、闸阀井、真空冲洗、潜水泵、压力排空管道、排泥井、排气井及基坑支护等工程。新建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1座,泵站规模6840立方米/小时,配泵4台,配套建设格栅、电气及基坑支护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 :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
2.3 计划工期:2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一标段: 原州路、平安大道、停车场连接线雨水管道工程及配套设施,包含雨水管线工程、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事故水池等 施工,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 绍兴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雨水管道工程及配套设施,包含雨水管线工程、土方工程等施工,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三 标段: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 一 、 二 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三 个标段。 其中:
一标段: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二标段;
三标段: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监理 。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一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 二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 三标段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年01月17日21时 00 分 至 202 5年01月24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年02月10日上午 09 时 00 分 ,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 建设和交通局
地 址:银川市灵武市宁东企业总部 10楼
联 系 人:孙韶阳
邮 编: /
电 话: 0951-591830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龙辰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二区 5号公寓614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魏静
电 话: 0951-867075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宁夏龙辰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5 年 0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