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金波校区重点实验楼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大学金波校区重点实验楼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宁夏大学金波校区北侧
- 规模: 建设重点实验楼1栋,占地面积11.35亩,建筑面积25400平方米,其中地上3层,建筑面积17170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8230平方米,主要设置国家级及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研讨室、实验设备用房等
- 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A64000020250221038001001 建设地点:宁夏大学金波校区北侧 ; 宁夏大学金波校区重点实验楼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包括图纸扫描及上传,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事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03
项目详情
宁夏大学金波校区重点实验楼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大学金波校区重点实验楼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 已由 自治区发改委 (项目审 批 、核 准 或备案机关名 称 ) 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大学金波校区重点实验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 2024〕249号)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宁夏大学 , 建 设 资 金 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超长期特别国债,其余资金由宁夏大学多渠道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 标 人 为 宁夏大学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勘察设计 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A64000020250221038001001
建设地点: 宁夏大学金波校区北侧 。
建设规模: 建设重点实验楼 1栋,占地面积11.35亩,建筑面积25400平方米,其中地上3层,建筑面积17170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8230平方米,主要设置国家级及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研讨室、实验设备用房等。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 。
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直至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自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按照招标人要求进度 提交成果文件 。
招标范围: 宁夏大学金波校区重点实验楼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BIM设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包括图纸扫描及上传,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事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 招标要求 投 标人须 具 备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资质 , 并 在 人员 方 面具有相应 的 能 力 。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 4 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 5 本 次 招 标 不接受 (接受 或 不接 受 ) 联 合 体 投标。 联 合体 投 标 的 , 应 满足下 列要求 :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 02 - 24 17 :00 起至 20 25 - 03 - 03 23 :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 登录 管理。 办理 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按语音提示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若 投标人 未按照上述程序 在规定时间内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 。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 03 - 2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电子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进行评标,各潜在投标人 无需 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将不见面开标系统运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人 按照操作手册使用适配电子平台的 浏览器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
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若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无法进行签到、参与电子开评标的,导致系统退回投标文件或其他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③投标人网上开标签到时间:各投标人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需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④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插入CA锁,输入密码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前完成签到或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含软硬件、网络、更新问题)导致电子标无法正常解密或无法进入后续电子标环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⑤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群寻求帮助。
6 .3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
8.接收异议、投诉的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同时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与本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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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宁夏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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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 489号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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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魏泰邦 |
联系人: |
杨赫、宋梦璇、刘宇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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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951-2061502 |
电 话: |
18209515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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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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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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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邮 箱: |
QQ: 1013907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