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1#、3#、4#)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东站、二标段-西站、三标段-北站招标公告

海原县发布时间:2025-03-0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134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东站二西站三北站
  • 项目地址: 海原县
  • 范围: 2.1项目概况:(一)环保标准及改造机组范围:对1#、3#、4#三站2台46MW和1台70MW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通过提升改造,烟气排放限值(单位:mg/Nm³)在基准含氧量6%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其折算值分别不高于10、35、50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本次招标施工为一、二、三标段;监理为四、五、六标段 ; 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1

项目详情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 - 东站、二标段 - 西站、三标段 - 北站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海发改发【 2025 2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国家财政补贴外,不足部分县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拔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环保标准及改造机组范围:对 1# 3# 4# 三站 2 46MW 1 7 0MW 锅炉进行超低 排放改造,通过提升改造,烟气排放限值 ( 单位: mg/Nm ³ ) 在基准含氧量 6% 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其折算值分别不高于 10 35 50

( ) 锅炉及环保改造设备配置:

1# ( 东站 ): 1 70MW( 1 100t/h) 锅炉改造和增加设备。烟气处理设备配置 : 炉膛及 SNCR 脱硝装置 +SCR 脱硝装置 ( 新建 )+ 外置省煤器 ( 新建 )+ 多管除尘器 + 超低排放布袋除尘器 ( 新建 )+ 引风机 ( 更换 )+ 湿式脱硫塔 ( 原有的拆除重建,且其顶部内置高效管束除尘器 ) 等,更换锅炉鼓风机,拆除钢砼烟囱上现有在线监测系统,更换安装适应超低排放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锅炉改造和增加设备 : SNCR 脱硝装置均保留 : 增加 SCR 炉外脱硝塔及其尿素热解系统、外置省煤器、超低排放布袋除尘器 ; 更换鼓引风机、脱硫循环水泵 ; 脱硫工艺调整为石灰一石膏法 , 脱硫塔拆旧、原址重建为塔内循环方式的脱硫塔增加生石灰仓及其溶液制浆、输送系统、真空皮带机固液分离机房及设备系统 ; 增加气力输灰系统 ; 增加适应超低排放的烟气在线系统。新建一栋真空皮带机固液分离机房 ( 脱机房 ) ,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 381 平方米,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烈度 8 度。

3# ( 西站 ): 1 46MW( 1 65th) 锅炉改造和增加设备。烟气处理设备配置 : 炉膛及 SNCR 脱硝装置 +SCR 脱硝装置 ( 新建 )+ 外置省煤器 ( 新建 )+ 多管除尘器 + 超低排放布袋除尘器 ( 新建 )+ 引风机 ( 更换 )+ 湿式脱硫塔 ( 原有的拆除重建且其顶部内置高效管束除尘器和出口直径为中 2000 的且顶标高为 45 米的钢烟囱,即新建一烟塔一体的湿电除尘器 ) 等,钢烟囱上配套爬梯、平台等,其上安装适应超低排放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锅炉改造和增加设备 : SNCR 脱硝装置均保留,增加 SCR 炉外脱硝塔及其尿素热解系统、外置省煤器、超低排放布袋除尘器 ; 更换引风机、脱硫循环水泵 ; 脱硫工艺调整为石灰一石膏法,脱硫塔拆旧、原址重建为塔内循环方式的脱硫塔,增加生石灰仓及其溶液制浆、输送系统、真空皮带机固液分离机房及设备系统 ; 增加气力输灰系统 ; 增加适应超低排放的烟气在线系统。新建一栋真空皮带机固液分离机房 ( 脱硫机房 ) ,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 381 平方米,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烈度 8 度。

4# ( 北站 ): 1 46MW( 1 65th) 锅炉改造和增加设备。烟气处理设备配置 : 炉膛及 SNCR 脱硝装置 +SCR 脱硝装置 ( 新建 )+ 外置省煤器 ( 新建 )+ 常规布袋除尘器 + 引风机 ( 更换 )+ 湿式脱硫塔 ( 原有的拆除重建 )+ 烟塔一体化湿电除尘器 ( 新建,其顶部增加一出口直径为中 2000 的且顶标高为 45 米的钢烟囱,即新建一烟塔一体的湿电除尘器 ) ; 钢烟囱上配套爬梯平台等,其上安装适应超低排放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 更换现状布袋除尘器布袋。锅炉改造和增加设备 : SNCR 脱硝装置均保留,增加 SCR 炉外脱硝塔及其尿素热解系统、外置省煤器 ; 更换引风机、脱硫循环水泵 ; 脱硫工艺调整为石灰一石膏法,脱硫塔拆旧、原址重建为塔内循环方式的脱硫塔,脱硫塔和烟塔一体化湿电除尘器二合一,增加适应超低排放的烟气在线系统 ; 更换现状布袋除尘器布袋。新建一栋真空皮带机固液分离机房 ( 脱硫机房 ) ,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 381 平方米,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烈度 8 度。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本次招标施工为一、二、三标段;监理为四、五、六标段。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 - 东站;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 - 西站;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 - 北站;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四标段 - 东站;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五标段 - 西站;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六标段 - 北站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 03 - 04 19 :00 2025 - 03 - 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 04 - 03 09 :00 ,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拔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原县海城镇北街 址:固原市原州区晨光二期

编: 755200 邮    编: 756000

联系人:张主任 人:马银豫

话: 15909651666 电    话: 18295107766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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