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1#、3#、4#)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四标段-东站、监理五标段-西站、监理六标段-北站监理招标公告

海原县发布时间:2025-03-0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134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四标段东站监理五西站监理六北站监理
  • 项目地址: 海原县
  • 规模: 一)环保标准及改造机组范围:对1#、3#、4#三站2台46MW和1台70MW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通过提升改造,烟气排放限值(单位:mg/Nm³)在基准含氧量6%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其折算值分别不高于10、35、50
  • 范围: 建设地点:海原县 建设规模:(一)环保标准及改造机组范围:对1#、3#、4#三站2台46MW和1台70MW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通过提升改造,烟气排放限值(单位:mg/Nm³)在基准含氧量6%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其折算值分别不高于10、35、50 ; 监理四标段招标范围:对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1#、3#、4#)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东站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 对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1#、3#、4#)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西站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 对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1#、3#、4#)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北站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 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1

项目详情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四标段 - 东站、 监理五标段 - 西站 监理六标段 - 北站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海发改发【 2025 2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国家财政补贴外,不足部分县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原县

建设规模:(一)环保标准及改造机组范围:对 1# 3# 4# 三站 2 46MW 1 7 0MW 锅炉进行超低 排放改造,通过提升改造,烟气排放限值 ( 单位: mg/Nm ³ ) 在基准含氧量 6% 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其折算值分别不高于 10 35 50

( ) 锅炉及环保改造设备配置:

1# ( 东站 ): 1 70MW( 1 100t/h) 锅炉改造和增加设备。烟气处理设备配置 : 炉膛及 SNCR 脱硝装置 +SCR 脱硝装置 ( 新建 )+ 外置省煤器 ( 新建 )+ 多管除尘器 + 超低排放布袋除尘器 ( 新建 )+ 引风机 ( 更换 )+ 湿式脱硫塔 ( 原有的拆除重建,且其顶部内置高效管束除尘器 ) 等,更换锅炉鼓风机,拆除钢砼烟囱上现有在线监测系统,更换安装适应超低排放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锅炉改造和增加设备 : SNCR 脱硝装置均保留 : 增加 SCR 炉外脱硝塔及其尿素热解系统、外置省煤器、超低排放布袋除尘器 ; 更换鼓引风机、脱硫循环水泵 ; 脱硫工艺调整为石灰一石膏法 , 脱硫塔拆旧、原址重建为塔内循环方式的脱硫塔增加生石灰仓及其溶液制浆、输送系统、真空皮带机固液分离机房及设备系统 ; 增加气力输灰系统 ; 增加适应超低排放的烟气在线系统。新建一栋真空皮带机固液分离机房 ( 脱机房 ) ,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 381 平方米,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烈度 8 度。

3# ( 西站 ): 1 46MW( 1 65th) 锅炉改造和增加设备。烟气处理设备配置 : 炉膛及 SNCR 脱硝装置 +SCR 脱硝装置 ( 新建 )+ 外置省煤器 ( 新建 )+ 多管除尘器 + 超低排放布袋除尘器 ( 新建 )+ 引风机 ( 更换 )+ 湿式脱硫塔 ( 原有的拆除重建且其顶部内置高效管束除尘器和出口直径为中 2000 的且顶标高为 45 米的钢烟囱,即新建一烟塔一体的湿电除尘器 ) 等,钢烟囱上配套爬梯、平台等,其上安装适应超低排放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锅炉改造和增加设备 : SNCR 脱硝装置均保留,增加 SCR 炉外脱硝塔及其尿素热解系统、外置省煤器、超低排放布袋除尘器 ; 更换引风机、脱硫循环水泵 ; 脱硫工艺调整为石灰一石膏法,脱硫塔拆旧、原址重建为塔内循环方式的脱硫塔,增加生石灰仓及其溶液制浆、输送系统、真空皮带机固液分离机房及设备系统 ; 增加气力输灰系统 ; 增加适应超低排放的烟气在线系统。新建一栋真空皮带机固液分离机房 ( 脱硫机房 ) ,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 381 平方米,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烈度 8 度。

4# ( 北站 ): 1 46MW( 1 65th) 锅炉改造和增加设备。烟气处理设备配置 : 炉膛及 SNCR 脱硝装置 +SCR 脱硝装置 ( 新建 )+ 外置省煤器 ( 新建 )+ 常规布袋除尘器 + 引风机 ( 更换 )+ 湿式脱硫塔 ( 原有的拆除重建 )+ 烟塔一体化湿电除尘器 ( 新建,其顶部增加一出口直径为中 2000 的且顶标高为 45 米的钢烟囱,即新建一烟塔一体的湿电除尘器 ) ; 钢烟囱上配套爬梯平台等,其上安装适应超低排放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 更换现状布袋除尘器布袋。锅炉改造和增加设备 : SNCR 脱硝装置均保留,增加 SCR 炉外脱硝塔及其尿素热解系统、外置省煤器 ; 更换引风机、脱硫循环水泵 ; 脱硫工艺调整为石灰一石膏法,脱硫塔拆旧、原址重建为塔内循环方式的脱硫塔,脱硫塔和烟塔一体化湿电除尘器二合一,增加适应超低排放的烟气在线系统 ; 更换现状布袋除尘器布袋。新建一栋真空皮带机固液分离机房 ( 脱硫机房 ) ,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 381 平方米,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烈度 8 度。

招标范围:监理四标段招标范围:对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 - 东站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监理五标段招标范围:对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 - 西站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监理六标段招标范围:对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 - 北站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工程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本次招标施工为一、二、三标段;监理为四、五、六标段。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 - 东站;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 - 西站;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 - 北站;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四标段 - 东站;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五标段 - 西站;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 (1# 3#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六标段 - 北站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 03 - 04 19 :00 2025 - 03 - 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 “澄清和修改”栏、 “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 04 - 07 0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拔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原县海城镇北街 址:固原市原州区晨光二期

联系人:张主任 人:马银豫

话: 15909651666 电    话: 18295107766

真: / 传    真: /

邮箱: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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