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及监理
- 项目地址: 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 改造巷道14条2841.6m,其中7m宽1条153.01m、5m宽1条173.05m、4.5m宽1条557.9m、3.5m宽4条754.04m、3m宽7条1203.6m,路面结构层采用18cm厚水凝混凝土+20cm厚级配砂砾基层+30cm厚3:7灰土垫;改造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雨水管4631m(DN3004034m、DN400118m、DN500226m、DN600253m)、聚乙烯PE管(拉管专用)15m、HDPE双壁波纹管704m;配套建设1000×10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34座、1000×1000钢筋混凝土沉泥井23座、钢筋混凝土单篦式偏沟雨水口207座、八字排水口2座;购置防坠落网157套及拆除并恢复污水管440m等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 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4
项目详情
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 及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彭阳县 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 关于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彭审批发〔 2025〕3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 源: 除争取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外,其余县财政筹措 ,招标人为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改造巷道 14条2841.6m , 其中 7m 宽1条153.01m 、5m 宽1条173.05m 、4.5m宽 1 条 557.9m 、3.5m宽4条754.04m 、3m 宽7条1203.6m , 路面结构层采用 18cm 厚水凝混凝土+20cm厚级配砂砾基层+30cm厚3:7灰土垫;改造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雨水管4631m ( DN3004034m、DN400118m、DN500226m 、DN600253m ) 、聚乙烯 PE管(拉管专用)15m、 HDPE双壁波纹管704m ; 配套建设 1000×10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34座、1000×1000钢筋混凝土沉泥井23座、钢筋混凝土单篦式偏沟雨水口207座、八字排水口2座;购置防坠落网157套及拆除并恢复污水管440m 等 。
2.2建设地点 : 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
2.3计划工期 : 工期 9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 共划分为两个 标段
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
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 本次招标 施工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17 日 8时00分至20 25 年 04 月 24 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按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 账户 及相关信息。
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 CA 证书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 单位 现有 CA 证书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升级更新。办理 CA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 025 年 05 月 0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与本公告开标时间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47013782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彭阳县 地址: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华福公寓 12楼
邮 编: 75 6 000 邮 编: 75 6 000
联 系 人: 扈军利 联 系 人: 海正国
电 话: 0954 - 7012290 电 话: 18995414652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0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