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茹河红河蒲河源头固沟保塬项目彭阳县2025年沟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含勘察
- 项目地址: 彭阳县古城
- 规模: 1、一期建设内容:治理沟头33处,沟头回填15处;新建钢板陡槽920.92m、排水沟2237m、集水井29座、消力池15座、消力井6座、围埂13处645.7m、穿路穿沟管涵/生产桥11座、挡土墙14座、涝池2座;铺设钢管及波纹管1199m,布设柳谷坊918.2m,栽植山桃5712株、蜀葵0.26hm²、柠条6179株、穴播草籽3.24hm
- 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古城、王洼、交岔、冯庄、新集、红河、白阳、小岔、孟塬和城阳10个乡镇境内; 项目概况及规模:1、一期建设内容:治理沟头33处,沟头回填15处;新建钢板陡槽920.92m、排水沟2237m、集水井29座、消力池15座、消力井6座、围埂13处645.7m、穿路穿沟管涵/生产桥11座、挡土墙14座、涝池2座;铺设钢管及波纹管1199m,布设柳谷坊918.2m,栽植山桃5712株、蜀葵0.26hm²、柠条6179株、穴播草籽3.24hm ; 治理沟头17处,沟头回填12处;新建钢板陡槽684.3m、排水沟1801m、集水井9座、消力池8座、消力井2座、围埂8处218m、穿路穿沟管涵/生产桥12座、挡土墙2座、30m³水窖68座、涝池1座;铺设钢管及钢带波纹管433.5m,布设柳谷坊471m,栽植山桃1757株、蜀葵0.04hm²、柠条7246株、穴播草籽2.14hm ; 1)工程项目的勘察、勘测;(2)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3)工程的初设概算及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清单编制及技术文件;(4)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后续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09
项目详情
茹河、红河、蒲河源头固沟保塬项目 ——彭阳县2025年沟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含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茹河、红河、蒲河源头固沟保塬项目 ——彭阳县2025年沟头治理工程 已由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彭审批 发[ 202 5 ] 30 号文件《关于 茹河、红河、蒲河源头固沟保塬项目 ——彭阳县2025年沟头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 法人 为 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和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初步设计(含勘察) 进行 公 开 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彭阳县古城、王洼、交岔、冯庄、新集、红河、白阳、小岔、孟塬和城阳 10个乡镇境内 ;
项目概况及规模: 1、一期建设内容:治理沟头33处,沟头回填15处;新建钢板陡槽920.92m、排水沟2237m、集水井29座、消力池15座、消力井6座、围埂13处645.7m 、 穿路穿沟管涵 /生产桥11座 、 挡土墙 14座、涝池2座;铺设钢管及波纹管1199m,布设柳谷坊918.2m,栽植山桃5712株、蜀葵0.26hm²、柠条6179株、穴播草籽3.24hm²。
2、二期建设内容:治理沟头17处,沟头回填12处;新建钢板陡槽684.3m、排水沟1801m、集水井9座、消力池8座、消力井2座、围埂8处218m、穿路穿沟管涵/生产桥12座、挡土墙2座、30m³水窖68座、涝池1座;铺设钢管及钢带波纹管433.5m, 布设柳谷坊471m,栽植山桃1757株、蜀葵0.04hm²、柠条7246株、穴播草籽2.14hm²。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 1)工程项目的勘察、勘测;(2)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3)工程的初设概算及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清单编制及技术文件;(4)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后续服务。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设计(含勘察)服务期限:中标后 1 0 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报告,直至最终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 水利工程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 次 招 标 不接 受 联 合 体 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5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 招 标 对 未 中 标人投 标 文件 中 的 技 术 成 果 不 给 予 经 济 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04 月 29 日至 20 24 年 05 月 09 日 (北京时间,下同),持 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 .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3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 4008600271 按 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不提交 。
6 .2 履约保证金: 不提交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20日上午09时00分 。 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 递 交 电子 投 标 文 件 。
7 . 2 逾期上传、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 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 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 彭阳县兴彭路 97号
联 系 人: 杨如宝
电 话: 18095417991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宏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甲 1号隆基商务大厦20楼2013室
联系人: 钱彬
联系电话: 15378958530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彭阳县发改局
联系电话:0954-7013782
20 2 5 年 0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