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输变电工程分布式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境内
- 规模: 100万千瓦,分别通过1回330kV线路送出,主要布置330kV500MVA主变2台(3个升压站6台)、3套50Mvar分布式调相机(3个升压站共9台)、330kV配电装置舱、35kV配电装置舱、站用变、SVG、电容器等设备以及进场道路
- 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 ;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项目#1、#2、#3升压站9*50Mvar分布式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9
项目详情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输变电工程分布式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 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已获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企业自筹,其附属 330kV 输变电工程分布式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已批准,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分布式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 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项目总投资约 103 亿元,占地面积约 11.8 万亩,项目装机容量:交流侧装机容量 3000MW ,直流侧装机容量 3300MWp 。计划配套建设 3 座 330kV 升压站,光伏集电线路通过主变升压至 330kV ,分别以 1 回 330kV 线路接至 750kV 甘塘变电站。项目计划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前具备并网条件。
本工程配套建设 3 座 330kV 升压站,分别为 1#330kV 升压站、 2#330kV 升压站及 3#330kV 升压站。占地面积约 200 亩。每座升压站汇集规模为 100 万千瓦,分别通过 1 回 330kV 线路送出,主要布置 330kV500MVA 主变 2 台( 3 个升压站 6 台)、 3 套 50Mvar 分布式调相机( 3 个升压站共 9 台)、 330kV 配电装置舱、 35kV 配电装置舱、站用变、 SVG 、电容器等设备以及进场道路。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境内。
2.3计划工期:
2025年 8 月 15 日前完成所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现场交付。其中, 6 月 30 日前交付 3 台, 7 月 20 日前交付 3 台, 8 月 15 日前交付 3 台。
2.4招标范围: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 万千瓦光伏项目 #1 、 #2 、 #3 升压站 9*50Mvar 分布式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包含, 9 套 50Mvar 调相机的成套设备的采购;不限于主机、辅机、励磁系统、 SFC 系统、 DCS 监控系统、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配套高低压电缆及终端、控制电缆、光缆及附件等所需全套设备和材料。具体见 “第五章《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 万千瓦光伏项目 330kV 升压站 9*50Mvar 分布式调相机招标技术规范书》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 3 台电压等级 10kV 及以上的容量 50Mvar 及以上国内分布式调相机投运满一年以上的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可以证明业绩的合同,合同中应能清晰反映供货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容量、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每份合同业绩都需附本合同的履约发票;每份合同还须附业主单位出具的合同设备自正式运行满 1 年设备稳定运行的证明材料。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 50MVar 同步调相机主机设备设计、生产、制造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方案中调相机系统的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或国网公司专业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见证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 “ 黑名单 ” , “ 黑名单 ” 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0 时 0 分至 2025 年
5 月 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 简称 “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 招标文 件。
4 . 2 “ 电子交易平台 ”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 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 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951-509610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
联系人:赵阳
电话: 0951-399915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 48 号
邮编: 710004
联系人:刘世坤
电话: 0951-509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