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2025年东塔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灵武市发布时间:2025-02-26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灵武市2025年东塔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灵武市东塔镇果园村
  • 规模: 一标段:工程措施:新建1.7万方开敞式蓄水池1座,维修改造日光温室4座,新建砖混泵房1座67.9平方米,铺设灌溉φ160U-pvc主管道1.14km,φ90的分干管1.78km,φ75干管0.7km,φ63PE管道6.12km,φ50PE管道1.04km,φ20PE毛管14.76km,φ16PE毛管16.64km,配套建筑物18座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灵武市东塔镇果园村 2.2、建设规模: 一标段:工程措施:新建1.7万方开敞式蓄水池1座,维修改造日光温室4座,新建砖混泵房1座67.9平方米,铺设灌溉φ160U-pvc主管道1.14km,φ90的分干管1.78km,φ75干管0.7km,φ63PE管道6.12km,φ50PE管道1.04km,φ20PE毛管14.76km,φ16PE毛管16.64km,配套建筑物18座 ;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考核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05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武市 2025年东塔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己由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灵武市 2025年东塔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4〕2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水务局 ,估算投资 757.63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和灵武市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灵武市水务局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灵武市东塔镇果园村

2.2、建设规模:

一标段:工程措施:新建 1.7万方开敞式蓄水池1座,维修改造日光温室4座,新建砖混泵房1座67.9平方米,铺设灌溉φ160U-pvc主管道1.14km,φ90的分干管1.78km,φ75干管0.7km,φ63PE管道6.12km,φ50PE管道1.04km,φ20PE毛管14.76km,φ16PE毛管16.64km,配套建筑物18座。工程措施:新建1.7万方开敞式蓄水池1座,维修改造日光温室4座,新建砖混泵房1座67.9平方米,铺设灌溉φ160U-pvc主管道1.14km,φ90的分干管1.78km,φ75干管0.7km,φ63PE管道6.12km,φ50PE管道1.04km,φ20PE毛管14.76km,φ16PE毛管16.64km,配套建筑物18座。

二标段:工程措施:铺设田间道路 2.42km,砌护U型渠道3.33km,生产桥12座,畦田口56座,新建水保宣传长廊1处;植物措施:规划种植道路两侧水保林0.7hm2,规划种植经果林4.7hm2,规划种植水土保持植草30hm2,在流域上游荒山荒坡上进行补植种草,播撒高茅草等草籽,补植面积320hm2,封育治理面积701hm2,设立宣传牌5座。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 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考核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2月26日18时 30 分至 2025年03月05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电子版。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注: 1)本项目采用“ 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远程异地、不见面开标方式 ”。

2)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打开“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页面,以CA锁登录;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CA锁解密。

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4)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寻求帮助。

5)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视屏》。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0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 25 3 19 09时00分,地点为 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灵武市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灵武市水务局

联系人: 赵峰

话: 0951-4021702

址:灵武市西平街 142号

代理机构: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灵武市政务大厅 602室

联系人:代瑞华

话: 13639589010

2025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