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树台乡相桐村河道治理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海原县发布时间:2025-01-22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原县树台乡相桐村河道治理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中卫市海原县树台乡相桐村相桐河道
  • 规模: 河道疏浚2.01公里,疏浚土方量54960立方米;河道砌护2.01公里,其中左岸长0.91公里,右岸长1.1公里,采用浆砌石砌护;巷道硬化28条,总长1.06公里,硬化总面积4718.39平方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卫市海原县树台乡相桐村相桐河道 2.2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河道疏浚2.01公里,疏浚土方量54960立方米;河道砌护2.01公里,其中左岸长0.91公里,右岸长1.1公里,采用浆砌石砌护;巷道硬化28条,总长1.06公里,硬化总面积4718.39平方米(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05

项目详情

海原县树台乡相桐村河道治理 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树台乡相桐村河道治理 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海原县树台乡相桐村河道治理 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海发改发〔 2024〕2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 树台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 387万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20万元),  县财政配套154万元 招标人为 海原县 树台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启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卫市海原县树台乡相桐村相桐河道

2.2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河道疏浚 2.01公里,疏浚土方量54960立方米;河道砌护2.01公里,其中左岸长0.91公里,右岸长1.1公里,采用浆砌石砌护;巷道硬化28条,总长1.06公里,硬化总面积4718.39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 划工期: 120 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工程质量:合格。

2. 5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 6 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 02 5 1 22 日至 2025 2 5 18时 3 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 回族自治区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2 月 14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 .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时前一小时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否则视为弃标。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依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免缴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 海原县 树台乡人民政府

址: 中卫市海原县树台乡

人: 魏浩

话: 15709633632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启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泰合大厦 11楼

人: 马梅

话: 13299593907

宁夏启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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