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海原县2024年农村供水提标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中卫市海原县
- 规模: 工程共计铺设、更换各类管道76.37公里,其中de75mmPE(1.6MPa)管道0.10公里,de63mm(1.25Mpa)PE管5.35公里,de50mmPE(1.6MPa)管道25.75公里,de25mmPE(1.6MPa)管道5.17公里,拉管19.08公里;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各类阀井86座,其中控制阀井2座,分水井2座,排气补气阀井4座,检修排水井1座,管道加压泵阀井1座,检修井2座;联户水表井74座;自来水入户578户,安装保温井351座
- 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中卫市海原县 规模:工程共计铺设、更换各类管道76.37公里,其中de75mmPE(1.6MPa)管道0.10公里,de63mm(1.25Mpa)PE管5.35公里,de50mmPE(1.6MPa)管道25.75公里,de25mmPE(1.6MPa)管道5.17公里,拉管19.08公里;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各类阀井86座,其中控制阀井2座,分水井2座,排气补气阀井4座,检修排水井1座,管道加压泵阀井1座,检修井2座;联户水表井74座;自来水入户578户,安装保温井351座 ;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03
项目详情
海原县 2024年农村供水提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 2024年农村供水提标改造工程 ( 项目名称)己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海原县 2024年农村供水提标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海发改发〔 2024〕249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估算投资 509.56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 整合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 中卫市海原县
规模 : 工程共计铺设、更换各类管道 76.37公里,其中de75mmPE(1.6MPa)管道0.10公里,de63mm(1.25Mpa)PE管5.35公里,de50mmPE(1.6MPa)管道25.75公里,de25mmPE(1.6MPa)管道5.17公里,拉管19.08公里;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各类阀井86座,其中控制阀井2座,分水井2座,排气补气阀井4座,检修排水井1座,管道加压泵阀井1座,检修井2座;联户水表井74座;自来水入户578户,安装保温井35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 50日历天
开工日期: 2025年1月27日
竣工日期: 2025年3月17日
共计: 5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 509.56万元
招标范围 : 本项目设计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 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提供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 级 及 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执业证 书 、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颁发的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并 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 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合同及人身伤害意外保险 ) 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 2 ) 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 出现不良信用记录者为不合格(以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于 开标日当天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 其余地方平台查询一律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二期 CA 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办理二期 CA 数字证书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 号),联系电话: 4007188588 ;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4.3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 ”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0 。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海原县黎明路水务局
联 系 人: 马建博
电 话: 18795392252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融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 8号821室
联 系 人: 许凯、王菲、何世伟
电 话: 18709517877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