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中宁县城区及周边道路防洪排涝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中宁县县城
- 规模: 一)本次对12条市政道路和4个城区片区巷道新建雨水管道、更新改造污水管道,建设地点为:新水路(迎宾大道-七星渠)、丰安北街(宁安西街-鸣雁路)、迎宾大道(中央大道-七星渠)、柳青路(新市北街-育才南街)、宁丰路(新堡路-新河路)、惠民路(宁安北街-正大北路)、长鸣路(富康路-鸣雁东路)、文昌路(中央大道-亲水街)、大庆路(新市北街-宁安南街)、解放街(南河子-柳青渠)、杞泰路(西环路-亲水街)、宁丰路(鸣雁路-北河子)、殷庄小康村片区巷道、朱营小康村片区巷道、中医院片区巷道、观园壹号片区巷道
- 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YXY-ZB-2025-03 建设地点:中宁县县城 建设规模:(一)本次对12条市政道路和4个城区片区巷道新建雨水管道、更新改造污水管道,建设地点为:新水路(迎宾大道-七星渠)、丰安北街(宁安西街-鸣雁路)、迎宾大道(中央大道-七星渠)、柳青路(新市北街-育才南街)、宁丰路(新堡路-新河路)、惠民路(宁安北街-正大北路)、长鸣路(富康路-鸣雁东路)、文昌路(中央大道-亲水街)、大庆路(新市北街-宁安南街)、解放街(南河子-柳青渠)、杞泰路(西环路-亲水街)、宁丰路(鸣雁路-北河子)、殷庄小康村片区巷道、朱营小康村片区巷道、中医院片区巷道、观园壹号片区巷道 ; 完成项目现状建设条件调查、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9
项目详情
中宁县城区及周边道路防洪排涝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宁县城区及周边道路防洪排涝项目 已由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中宁县城区及周边道路防洪排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中宁发改审发[2025]12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 设 资 金 来自 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 标 人 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设 计 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YXY-ZB-2025-03
建设地点:中宁县县城
建设规模:(一) 本次对 12 条市政道路和 4 个城区片区巷道新建雨水管道、更新改造污水管道,建设地点为:新水路(迎宾大道 - 七星渠)、丰安北街(宁安西街 - 鸣雁路)、迎宾大道(中央大道 - 七星渠)、柳青路(新市北街 - 育才南街)、宁丰路(新堡路 - 新河路)、惠民路(宁安北街 - 正大北路)、长鸣路(富康路 - 鸣雁东路)、文昌路(中央大道 - 亲水街)、大庆路(新市北街 - 宁安南街)、解放街(南河子 - 柳青渠)、杞泰路(西环路 - 亲水街)、宁丰路(鸣雁路 - 北河子)、殷庄小康村片区巷道、朱营小康村片区巷道、中医院片区巷道、观园壹号片区巷道。新建 d400-d600 雨水重力主管道 17397m 、矩形直线混凝土雨水检查井 594 座、单 \ 双箅偏沟式雨水口 1069 座;更新改造 d300-d600 污水重力主管道 9594m 、矩形直线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321 座;沟槽开挖及恢复 116154m ² ; 新建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 2 座;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1 座;对道路机动车道进行沥青罩面 88573m ²、砂砾路面恢复 3853m ²、非机动车道沥青罩面 12970m ²、人行道维修 61107m ²并拆除及恢复附属构造物。
(二) 项目对南北河子排涝通道能力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对河道进行清淤 14750m ³、砌护 6100m ²、改造南河子巡护通道 460m 。
(三)根据中宁县城的现状本底及内涝积水情况,在排水系统关键节点、内涝积水点,接纳县城雨水的北河子、南河子等位置设置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设置雨量站及预警系统,完成排水防涝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智慧排水平台软硬件设施建设、构建中宁县城排水防涝应急管理体系。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结束,自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
招标范围:完成项目现状建设条件调查、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25 年 3 月 19 日 1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9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钰信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宁县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北安巷136号青峰园1号楼7楼
联系人: 刘博士 联系人: 刘洋
电 话: 0955-5639969 电 话: 0951-5969114 18809502123
传 真:/ 传 真:/
邮 箱:/ 邮 箱:/
宁夏钰信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