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彭阳县发布时间:2025-03-27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范围: 2.1工程名称: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该项目选址分别位于彭阳县草庙乡张街村、草庙村、曹川村、刘塬村、米塬村 ; 硬化村组道路1.685km,处理路基土方12.613Km³、18cm水泥砼路面5.084K·m²、20cm级配砂砾基层5.99K·m²、防滑钢筋6209kg;新修排水边沟1363m,新建圆管涵33m/3道、钢管涵14m/2道、平面交叉3处、过户板30m;设置错车道2处、标志牌15块、护栏432m、道口标柱16根等 ; 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2.5计划工期:2025-4-28至2025-8-6,计100日历天;(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主)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张街村、草庙村; 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曹川村、刘塬村; 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米塬村;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以交工日期为准),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概况: 一)建设规模硬化村组道路9.78km,其中草庙村1.685km、张街村1.367km、曹川村1.26km、刘塬村2.536km、米塬村2.932km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6

项目详情

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 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 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 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彭审批发〔 2025〕29号 文件 批准建 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 批准,项目业主为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 标人为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 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工程地点: 该项目选址分别位于彭阳县草庙乡张街村、草庙村、曹川村、刘塬村、米塬村。

2.3 工程概况: (一)建设规模 硬化村组道路 9.78km,其中草庙村1.685km、张街村1.367km、曹川村1.26km、刘塬村2.536km、米塬村2.932km。

(二)建设内容 1.草庙村:硬化村组道路1.685km,处理路基土方12.613Km³、18cm水泥砼路面5.084K·m²、20cm级配砂砾基层5.99K·m²、防滑钢筋6209kg;新修排水边沟1363m,新建圆管涵33m/3道、钢管涵14m/2道、平面交叉3处、过户板30m;设置错车道2处、标志牌15块、护栏432m、道口标柱16根等。2.张街村:硬化村组道路1.367km,处理路基土方2.024Km³、18cm水泥砼路面4.193K·m²、20cm级配砂砾基层4.985K·m²、防滑钢筋598kg;新修排水边沟588m,新建钢管涵8m/1道、圆管涵10m/1道;设置错车道2处、平面交叉5处、过户板36m。3.曹川村:硬化村组道路1.26km,处理路基土方1.279Km³、18cm水泥砼路面4.04K·m²、20cm级配砂砾基层4.769K·m²、防滑钢筋3387kg;新修排水边沟400m,新建钢管涵18m/2道、平面交叉3处、过户板48m;设置错车道2处、标志牌10块、护栏144m、道口标柱12根等。4.刘塬村:硬化村组道路2.536km,处理路基土方2.761Km³、18cm水泥砼路面8.423K·m²、20cm级配砂砾基层9.902K·m²、防滑钢筋1951kg;新修排水边沟240m,新建钢管涵28.5m/4道、圆管涵7m/1道、波纹管7m/1道、平面交叉6处、过户板10m;设置错车道3处、标志牌10块、护栏800m、道口标柱20根等。5.米塬村:硬化村组道路2.932km,处理路基土方3.098Km³、18cm水泥砼路面10.015K·m²、20cm级配砂砾基层11.762K·m²、防滑钢筋5354kg;新修排水边沟681m,新建圆管涵35m/5道、波纹管75m/12道、平面交叉3处、过户板116m;设置错车道8处、标志牌10块、护栏848m、道口标柱12根等。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2.5 计划工期: 2025-4-28 2025-8-6 100日历天;(开竣工日 期以实际签合同为主 )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 施工 共划分为 个标段

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 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 一标段 张街村、草庙村

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 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二标段曹川村、刘塬村;

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 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三标段米塬村;

2.7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 5 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日期为准) 至少完成过 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以交工日期为准),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 / 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5年4 月8日 23:59 (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 0951-6891120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 CA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 月17日9: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次招标采用 公路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双信封) (评标办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固原市 彭阳县

地址: 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商业中心 5A-105

联系人: 黄彦贵

联系人: 孙丽花

电话: 13995349824

电话: 1879534501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行政监督部门: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954-7013782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