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宣和镇草台村自发移民点道路硬化项目(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沙坡头区发布时间:2024-06-06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沙坡头区宣和镇草台村自发移民点道路硬化项目三期施工
  • 项目地址: 沙坡头区宣和镇草台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混凝土硬化道路8016.09米,硬化场地面积600平方米;新建过路管涵12座,安装不锈钢反光镜1套、道路警示牌7座、镀锌钢管警示桩28个等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 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4

项目详情

沙坡头区宣和镇草台村自发移民点道路硬化项目 (三期)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坡头区宣和镇草台村自发移民点道路硬化 项目 ( ) 已由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沙坡头区宣和镇草台村自发移民点道路硬化项目 ( )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沙发改 (审批)发 202 4 32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 中卫市 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建 设资金来自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 财政衔接推荐 乡村振兴 补助 资金 ,招标人为 中卫市 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混凝土硬化道路 8016.09米,硬化场地面积600平方米;新建过路管涵12座,安装不锈钢反光镜1套、道路警示牌7座、镀锌钢管警示桩28个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宣和镇草台村自发移民点道路硬化项目(三期)初步设计》执行。

2.2 建设地点: 沙坡头区宣和镇草台村。

2.3 计划工期: 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 D、E、F硬化道路8064.8㎡,安装警示牌1座,警示桩4座等。

二标段: G、H、J、K、L硬化道路14685.93㎡,砂石路1247.26㎡,安装警示牌4座,警示桩16座,DN500管涵5座、DN400管涵5座等。

三标段: A、B、C、M、N、P、Q、R、S、T硬化道路8066.36㎡,硬化场地600㎡,安装警示牌2座,广角镜1座,警示桩8座,DN500管涵1座,DN400管涵1座等。

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 3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6 6 08 00 分至 2024 6 14 18 30 (北京时间 , 下同)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办理 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 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 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27日09时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卫市 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 宣和镇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 288号

编: 755 0 00 编: 755000

人: 黄振华 人:陈

联系电话: 13723346338 联系电话: 18995477870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4年6月6日